案件执行终结是什么意思
案件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因发生某种法定的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需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
案件执行终结是执行过程中的一种特殊状态。当出现一些特定情形时,执行程序会被确定为终结。这些情形可能包括: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执行终结意味着执行程序的彻底结束。一旦案件被确定为执行终结,通常情况下,不会再重新启动执行程序。这是为了维护法律秩序的稳定性和确定性。
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执行终结后,如果发现有新的财产线索或者其他符合恢复执行的条件,也可以依法申请恢复执行。但这种恢复执行需要符合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
在司法实践中,准确理解和把握案件执行终结的概念和适用情形非常重要。这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执行终结是执行程序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对于整个司法体系的顺畅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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