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执行终本是什么意思
案件执行终本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特定情形,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不代表案件彻底结束。
案件执行终本,全称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是执行程序中的一种特殊状态。当出现一些情况时,比如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无法处置,或者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执行终本并不意味着案件被彻底放弃。虽然本次执行程序暂时终结,但法院仍会对被执行人采取一些限制措施,比如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而且,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具备执行条件,申请执行人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在执行终本后,申请执行人也并非毫无作为。申请执行人有义务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及时向法院提供。同时,法院也会定期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等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便在有新情况时及时恢复执行。
需要强调的是,执行终本是在符合法定条件下的一种程序处理方式,其目的是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合理分配司法资源,提高执行效率。对于当事人来说,要正确理解和对待执行终本,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共同推动案件的有效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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