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协会是仲裁机构吗
消费者协会不是仲裁机构。
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它的主要职责是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等。
而仲裁机构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双方民事争议的机构。仲裁机构通常由双方当事人协议选定,其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具有自愿性、专业性、灵活性、保密性、快捷性等特点。
消费者协会与仲裁机构有着明显的区别。消费者协会主要侧重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消费纠纷的调解,其调解结果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而仲裁机构则是专门处理仲裁事务的机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强制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在消费纠纷中,如果消费者和经营者无法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达成一致,消费者可以选择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争议。
总之,消费者协会和仲裁机构在性质、职能和作用等方面都存在差异,不能将它们混为一谈。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六条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第三十八条
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商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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