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拖欠不还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货款拖欠不还起诉需要的证据包括合同、送货单、对账单、欠条等能证明存在买卖关系及欠款事实的证据。
当遇到货款被拖欠不还而选择时,以下这些证据往往是非常重要的。首先是合同,这是证明双方存在买卖关系的基础证据,合同中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货物的数量、价格、交付时间等关键信息。送货单能证明货物已经实际交付给对方,这是主张货款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账单也是关键证据之一,它可以清晰地呈现出双方之间的往来账目情况,明确欠款金额。则是对方直接承认欠款事实的有力证据。还可能包括双方的往来邮件、短信、聊天记录等,这些能进一步佐证买卖关系和欠款事实。
同时,证据需要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真实性即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伪造或虚构的。合法性是指证据的取得方式合法,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关联性则要求证据与案件事实有直接的联系,能够证明案件的关键问题。在准备证据时,要注意证据的完整性和连贯性,尽可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以增强证据的证明力。如果证据充分且有效,将大大提高胜诉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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