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拖欠不还起诉需要什么证据材料
货款拖欠不还起诉通常需要证明存在买卖关系、货物交付或服务提供、欠款金额等方面的证据材料。
当面临货款被拖欠不还而时,以下是一些重要的证据材料:
买卖合同或订单。这是证明双方存在买卖约定的关键证据,明确了货物或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格等重要条款。
送货凭证或签收单。用于证实货物已经交付给对方,或者服务已经完成并被对方接受。
对账单、欠条等欠款凭证。清晰表明对方所欠货款的具体金额和欠款事实。
往来邮件、短信、聊天记录等也可能作为证据,尤其是其中涉及到与货款相关的沟通内容。
如果有证人能够证明买卖过程和欠款情况,证人证言也可作为证据。
还有,相关的票据、发票等,能证明交易的实际发生和金额。
在准备证据材料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证据应当清晰、完整地反映出整个交易过程和欠款事实,以便在法庭上能够有力地支持自己的诉求。同时,要注意证据的保存和整理,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提交,以提高诉讼的胜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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