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拖欠不还起诉需要什么证据材料
以下是货款拖欠不还起诉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
1. 或:证明双方存在货款交易的约定。
2. 交货凭证:如送货单、签收单等,用以证明您已履行交货义务。
3. :证明交易金额和货物的种类。
4. 对账单:双方确认的货款金额及欠款情况。
5. 催款记录:包括邮件、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明您曾向对方催款。
6. 证人证言:如果有证人能够证明交易及欠款事实,也可证据。
7. 转账记录:如果有通过银行转账的货款支付记录,可作为辅助证据。
8. 或:如果与对方沟通时有相关的录音或录像,能证明欠款事实,也可提交。
这些证据材料应尽可能清晰、完整、相互印证,以增加胜诉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