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伤情属于轻微伤
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
轻微伤有多种具体表现形式。比如头皮擦伤面积在 5 平方厘米以上或头皮下血肿;面部软组织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鼻骨骨折、鼻出血等鼻部损伤;牙齿脱落或折断 1 枚以上,牙齿松动 2 枚以上等口腔损伤;外伤性鼓膜穿孔;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 5 厘米以上,或颈部挫伤面积在 4 平方厘米以上等颈部损伤;肢体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在 1 厘米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在 1.5 厘米以上等肢体损伤;手、足骨骨折等手足损伤。还有关节、韧带的损伤等。
轻微伤的鉴定标准通常由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医学专业知识共同确定。在法律实践中,轻微伤的认定对于案件的定性和处理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在治安案件中,如果造成他人轻微伤,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在民事纠纷中,轻微伤也可能成为的依据之一。准确判断伤情属于何种程度,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确保司法公正至关重要。需要注意的是,轻微伤的具体认定应以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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