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致人损害起诉雇主应该准备哪些资料
雇佣关系致人损害起诉雇主,通常需要准备证明雇佣关系存在、损害事实发生、损害后果及相关费用等方面的资料。
当因雇佣关系致人损害而雇主时,以下是一些应该准备的重要资料: 首先是证明雇佣关系存在的证据。这可以包括雇佣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工作安排的沟通记录、同事的证言等,用以证实加害人和雇主之间确实存在雇佣关系。 其次是关于损害事实的证据。例如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相关的监控录像,或者警方的出警记录等,能明确损害是如何发生的。 再者是证明损害后果的材料。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等,用以确定受伤的严重程度。 还有就是与损害相关费用的证据,像医疗费用的发票、收据,误工费的证明(如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护理费的凭证等。 此外,如果有涉及,那么伤残鉴定报告也是关键证据之一。 同时,证人证言也可能对案件起到重要作用,比如目睹事故发生过程的人的证言。 在准备这些资料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以便在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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