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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赔偿标准是什么

合飞律师2周前 (04-17)普法百科3
法律解析:

食品安全法第 148 条规定了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时,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

《食品安全法》第 148 条是对食品安全问题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规定。该条明确了消费者在遭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导致损害时,享有的权利。首先,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者或经营者赔偿其实际遭受的损失,这包括因食用问题食品而导致的身体伤害、医疗费用、误工费等各种直接损失。其次,消费者还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这体现了对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严格责任要求,以起到威慑作用,促使其严格保障食品安全。在计算增加赔偿金额时,如果不足一千元,则按照一千元计算。这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基本权益,避免出现赔偿金额过低的情况。

这条规定的重要意义在于,强化了食品安全领域的法律责任,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它使得生产者和经营者更加重视食品安全,不敢轻易违反相关标准。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救济途径,增强了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信心和能力。在实践中,消费者应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购买凭证、问题食品样本、医疗记录等,以便在维权时能够充分证明自己的损失和主张。此外,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严格执法,确保食品安全法的有效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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