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酬争议有前置程序吗为什么
劳动报酬争议有前置程序。
在我国,劳动报酬争议是有前置程序的。这主要是基于多方面的考虑。
劳动争议具有特殊性。劳动关系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双方地位并不完全平等。设置前置程序可以更好地平衡双方的权益,避免劳动者轻易地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前置程序有助于促进协商解决。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可以在仲裁过程中进行调解,促使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这样既可以节省司法资源,也有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它可以起到过滤和分流的作用。一些简单的、事实清楚的劳动报酬争议可以在仲裁阶段得到解决,无需进入诉讼程序,提高了争议解决的效率。
前置程序也为劳动者提供了一个相对较为便捷和低成本的解决途径。相较于诉讼,仲裁程序通常更加简便、快捷,费用也相对较低。
然而,前置程序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可能会导致争议解决时间过长等。但总体而言,其对于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及合理分配司法资源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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