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劳动合同属于什么关系
没有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可能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劳动合同是确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依据。然而,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这种情况下,双方可能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它具备劳动关系的实质内容,即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等。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例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等。
在实践中,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事实劳动关系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但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相比,可能会给劳动者在权益维护方面带来一些困难。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避免潜在的纠纷。
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