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嘛,它可以因为挺多事情而解约,比如说大家心平气和地商量后一致决定要结束租赁关系啦、租赁期到头了啦、或者是承租人不打招呼就把房子租出去给别人或是毁坏房子搞得很严重啦、再就是房东没能提供个干净又安全的住所啦、还有房东二话不说就闯入房间打扰你休息啦、还有就是说,承租人没道理地欠着租金不肯付啦、甚至是突然就搬走了等等。
如果在合同里有提到违约解约这回事儿的话,那么只要时机一到,合同也是可以被取消掉的哟。
当然了,有些不可测的事情发生时,合同也许就没法继续执行下去了,自然也会随之结束。
在这种时候,我们得按照法律规定来操作才行,这可能意味着你得掏出点儿违约金补偿金啥的,具体要看合同上怎么说以及相关的规定咯!
《》第七百零三条【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该如何规定
你知道吗,里,房东有好几个权利!他们可以收租金、要求咱们正常使用房子,如果因为我们的原因造成了损害,还能让我们赔钱。
但是,作为房东,他们也得负责任,要保证房子状况良好、允许我们用房子并且做定期的维护。
而咱租户,当然也有自己的权益啦!比如,在租约期间,我们有权使用这个房子;如果房东没有做好维护工作,我们还可以要求他们去修;最重要的是,如果租约到期了,我们还有优先权继续租住。
不过,作为租户,我们也不能忘了自己的责任!我们需要按时交租金、合理地使用房子,还要遵守相关规定,最后就是在租约结束或者解除了之后,把房子还给房东。
所以说,大家在签合同时,一定要搞清楚自己和对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样才能保证租赁关系的法律明确性和实际操作性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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