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算实践合同吗
一、租赁合同算实践合同吗
租赁合同不算实践合同,而是诺成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只要出租人和承租人就租赁的相关事宜,如租赁物、租金、租赁期限等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租赁合同即成立,而不以租赁物的实际交付为合同成立的要件。例如,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即使还未实际交付房屋,合同也已经成立生效,双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承租人需按时支付租金,出租人需按约定提供适租的房屋等。这体现了租赁合同诺成合同的性质。
二、光船租赁合同什么合同
光船租赁合同是一种船舶租赁合同。
在这种合同中,船舶所有人将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负责配备船员、供应船舶营运所需的物料等,并承担船舶的营运费用等相关成本。
光船租赁合同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船舶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发生转移,承租人在合同期间能够实际控制船舶;二是承租人承担广泛的责任,包括船舶的维护、保养、营运管理等;三是合同期限通常有明确约定。这种合同在航运业等领域有着重要的作用,用于满足特定的船舶使用需求,例如承租人有特定的运输业务需要使用船舶,但又不想购买船舶时,就可以通过光船租赁合同来获得船舶的使用权益。
三、租赁合同融资合同的区别
租赁合同与融资合同存在以下区别:
1. 目的不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主要目的是为承租人提供对租赁物的使用和收益权。融资合同,比如融资租赁合同,其目的是承租人通过融物的方式实现融资,承租人选择租赁物,出租人购买后租给承租人使用。
2. 租赁物的选择权不同。在租赁合同中,租赁物往往由出租人提供,承租人主要是对已有的租赁物进行选择租赁。而融资合同中,租赁物大多是由承租人根据自身需求选定,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选择购买租赁物。
3. 合同期满后的处理不同。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通常需返还租赁物,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融资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一般有选择权,可选择留购租赁物、续租或者返还租赁物。
4. 租金性质不同。租赁合同的租金主要是对租赁物使用价值的一种补偿。融资合同的租金则不仅包括租赁物的购买成本,还包括出租人的合理利润、资金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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