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一、租赁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租赁合同不属于实践合同,而是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而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只要出租人和承租人就租赁的相关事宜,例如租赁物、租金、租赁期限等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租赁合同即成立,并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即使租赁物尚未交付,租赁合同依然有效成立,双方都受合同条款的约束,所以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二、什么是租赁合同租赁备案
租赁合同租赁备案是一种对合同进行登记存档的制度。
(一)目的意义
1. 管理方面,有助于政府部门对租赁市场进行管理和规范,了解房屋租赁的实际情况,包括租赁房屋的数量、分布等信息,以便制定相关政策。
2. 保障权益,对租赁双方权益有一定保障。对于承租人来说,备案后的租赁合同在办理、子女入学等事务时可能会被要求提供,是其合法租赁居住的证明;对于出租人来说,备案在解决租赁纠纷时可提供官方登记的合同依据。
(二)办理流程
一般需要租赁双方携带明、明、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办理。相关部门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登记,并出具备案证明。
(三)法律效力
虽然租赁合同在双方签字后即成立生效,但租赁备案在某些情况下会增强合同的公信力和对抗效力,例如在涉及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形中,备案的租赁合同更能有效保障承租人的权益。
三、租赁合同区别
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存在以下区别:
1. 目的方面。租赁合同的目的是承租人获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在租赁期间届满时需返还租赁物。而买卖合同的目的是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无需再返还标的物。
2. 权利转移情况。在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始终归出租人,承租人仅有使用、收益权。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或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
3. 合同履行内容。租赁合同中,承租人需按约定使用租赁物、支付租金等。买卖合同中,买受人主要义务是支付价款,出卖人则要交付符合约定的标的物并转移所有权。
4. 期限影响。租赁合同有租赁期限限制,期限届满(特殊情况除外)。买卖合同一般没有类似的期限约束,一旦履行完毕所有权转移等主要义务,合同基本完成使命。
以上是关于租赁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合飞律师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