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怎么终止解除
一、租赁合同怎么终止解除
租赁合同的终止解除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协商一致。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就解除租赁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解除协议,明确解除的时间、后续事宜的处理等内容。
2. 法定解除。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租赁的房屋因自然灾害完全损毁,无法再用于租赁用途。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比如,承租人明确表示不再支付租金,出租人明确表示要收回房屋不再出租等情况。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例如,承租人长期拖欠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仍不支付。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比如,出租人未按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租赁物,严重影响承租人使用等情况。
3. 约定解除。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一方可以依据约定解除合同。
二、房东给租赁合同吗
正常情况下,房东应当提供租赁合同。
从法律规定来看,租赁合同是明确租赁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书面文件。在租赁关系中,租客有权要求房东提供租赁合同,以明确租赁房屋的基本信息,如地址、面积等;租赁期限,包括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租金的金额、支付方式及支付周期;双方的权利与责任,例如房屋的维修责任归属等。这有助于保障双方在租赁过程中的合法权益,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如果房东拒绝提供租赁合同,租客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三、租赁合同需要清单吗
租赁合同是否需要清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从明确租赁物的角度看
1. 如果租赁物种类单(一)数量明确且易于描述,例如仅租赁一套特定地址的房屋,可能不需要专门的清单。合同中直接写明房屋的地址、结构等关键信息即可明确租赁物。
2. 但当租赁物为多种物品或者设备时,清单就非常必要。例如租赁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桌椅等,清单能详细列出每种设备的型号、数量、状态等,有助于准确界定租赁内容,避免日后就租赁物的范围产生争议。
(二)从证据留存的角度考虑
清单可以作为租赁物交接时的重要证据。在租赁开始时,双方对照清单清点交接,明确当时租赁物的状况;租赁结束时,也可根据清单检查租赁物是否完好、数量是否齐全等,对于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有很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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