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吗
一、租赁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吗
租赁合同不属于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而租赁合同,在我国法律规定下,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下的,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这并不需要特定的形式要件。当然,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未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必然导致,而是视为不定期租赁。所以从整体来看,租赁合同不严格符合要式合同的要求,它在合同形式上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旨在适应不同租赁情形下当事人的需求,既保障了租赁关系的稳定性,也兼顾了交易的便捷性。
二、租赁合同跟按揭合同区别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其特点如下:
1. 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承租人仅有使用权,例如中,房子还是房东的,租客只是在租期内有权使用。
2. 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需归还租赁物,或者根据约定续租。
3. 租金是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对价,一般定期支付。
按揭合同是指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业务,涉及到三方主体。它具有以下特点:
1. 目的是为了实现购买特定不动产等大宗商品,购房者以所购之物抵押获取贷款。
2. 在按揭合同履行过程中,购房者需要按照约定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3. 若购房者不能按时还款,银行有权处置抵押物来弥补损失。
总的来说,租赁合同主要是关于物的使用与租金支付,不涉及所有权转移;而按揭合同是一种为了购买物品的贷款抵押合同关系。
三、厂房租赁合同和谁签合同
厂房租赁合同通常与以下几类主体签订合同:
(一)厂房所有权人
1. 如果厂房为个人所有,那么就和该个人签订租赁合同。这是最常见的情况之一,个人作为厂房的所有者,有权将厂房出租以获取收益,双方的权利义务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
2. 如果厂房为企业所有,例如某制造企业自己建造了厂房,但是有部分厂房闲置,那么可以由该企业作为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企业以法人身份签订合同,代表企业行使出租厂房的权利。
(二)合法的授权代理人
1. 有时候厂房所有权人可能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和出租厂房。这种情况下,代理人需要有合法的授权,写明代理权限等相关事宜。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查看授权委托书,确保代理人有权签订租赁合同,然后与该代理人签订合同,其法律后果由厂房所有权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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