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电子邮件有效吗
一、租赁合同电子邮件有效吗
租赁合同以电子邮件形式存在是有效的。
从合同形式方面看,我国法律认可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电子邮件属于数据电文形式)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只要电子邮件内容包含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例如租赁双方当事人、租赁物、租赁期限、租金等主要内容,双方以电子邮件形式达成了租赁的合意,并且没有违反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的情形,那么这个电子邮件形式的租赁合同就是有效的。
不过在实践中,如果涉及诉讼等情况,为了更好地证明电子邮件租赁合同的真实性、完整性等,可能需要采取一些措施,例如对电子邮件进行公证保全等。
二、门面租赁合同到期有效吗
门面租赁合同到期后,原合同效力终止。
从法律角度看,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时,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基于该合同产生的部分已经履行完毕。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双方完全没有后续的法律关系。
如果承租人在后继续使用门面且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会视为不定期租赁。此时,双方的租赁关系仍然存在,但变为不定期,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不过出租人解除的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如果合同到期,承租人不再使用门面,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交接,例如退还押金(若有)等手续。若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另一方可以根据原合同的违约条款追究相应责任。
三、隐瞒租赁合同有效吗
隐瞒商铺租赁合同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隐瞒的是与合同效力无关的事项,且合同符合其他生效要件,比如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那么合同是有效的。例如,隐瞒商铺之前的一些小维修情况,这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但如果隐瞒的事项足以影响合同的订立或者对合同目的的实现有重大影响,那么合同可能是可撤销的。例如,隐瞒商铺即将面临的事实,承租人如果知道这一情况肯定不会签订租赁合同,这种情况下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机构予以撤销合同。在合同被撤销之前,合同是有效的,但一旦被撤销,合同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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