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终止合同标准
一、房屋租赁终止合同标准
房屋租赁终止合同主要有以下标准:
(一)合同约定情形
1. 按照中约定的租赁期限到期,双方未续签的,合同自然终止。
2. 如果合同约定了特定的解除条件,例如房屋因不可抗力部分损毁且无法正常使用,当该条件成就时,合同可终止。
(二)法定情形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地震导致房屋完全倒塌无法居住,双方的租赁合同可终止。
2.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比如租客明确表示不再支付租金且没有正当理由,房东有权终止合同。
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像租客拖欠租金经房东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还不支付的情况。
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租客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严重破坏房屋原状,房东可以终止合同。
二、租赁合同方怎么确认
确认租赁合同方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主体资格审查
1. 自然人方面,要查看,确认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精神健康的自然人一般可作为租赁合同方。
2. 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查看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确认其合法成立且处于存续状态,经营范围是否允许从事租赁相关业务等。
(二)授权情况
如果是法定代表人之外的人员代表法人签订合同,必须有法人出具的授权,明确授权范围、期限等内容,授权委托书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三)确认身份信息真实性
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登记信息,核实企业基本情况;对于自然人可以通过公安机关管理部门查询身份信息的真实性,确保合同相对方身份无误,以避免在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出现主体方面的争议或风险。
三、车位租赁合同跟谁签订
车位租赁合同通常与以下几方签订:
(一)车位产权人
1. 如果车位是个人购买且拥有独立产权的,那么就与该产权人签订租赁合同。产权人有权将车位的使用权出租给他人,通过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例如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
2. 对于开发商而言,如果车位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将车位出租,这时就与开发商签订租赁合同。
(二)车位的合法管理人
1.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存在物业管理受车位产权人委托管理车位的情形。经产权人合法授权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代表产权人与承租人签订车位租赁合同。
2. 还有一些共有车位,由业主委员会等合法管理组织进行管理,此时可能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租赁合同,但这种情况通常需要符合相关的业主大会决议以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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