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的合同有哪些
一、租赁的合同有哪些
租赁合同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 房屋租赁合同。这是最常见的一种,用于出租人与承租人就房屋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包括租赁房屋的位置、面积、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等内容。
2. 设备租赁合同。当一方将设备租给另一方使用时签订。会明确设备的规格型号、租赁期限、租金计算依据(如按天、按月)、设备的维护保养责任归属等。
3. 车辆租赁合同。在租车业务中使用,规定车辆的基本信息,如品牌、车牌号、车况等,租赁时长、租金、车辆保险责任、使用范围限制以及还车时的车辆状态要求等。
4. 土地租赁合同。涉及土地出租时,确定土地的位置、面积、土地用途限制、租赁年限、土地租金及租金递增方式等重要条款。
二、租赁合同财务怎么处理
在租赁合同的财务处理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承租人的财务处理
1. 初始计量
如果是经营租赁,对于租金,承租人应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例如,每月支付的租金,直接计入当月的费用。
若是融资租赁,承租人应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2. 后续计量
经营租赁下,按直线法分摊租金费用并进行账务处理。
融资租赁下,承租人要对未确认融资费用进行分摊,同时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二)出租人的财务处理
1. 初始计量
经营租赁下,出租人应按直线法或者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融资租赁下,出租人应在租赁期开始日,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2. 后续计量
经营租赁下,按照确认的租金收入进行账务处理。
融资租赁下,出租人要对未实现融资收益进行分配。
三、租赁是否是从合同
租赁不是从合同。
主合同是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不受其制约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则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
租赁合同有其自身独立的合同目的,即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它并不依赖于其他合同而存在,自身能够完整地表达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法律上是独立的有名合同,与、等一样,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所以不是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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