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是否双务合同
一、租赁合同是否双务合同
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出租人的主要义务是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是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这两种义务相互对应,一方的义务履行以对方义务的履行为前提。例如,出租人若不提供符合约定用途的租赁物,承租人有权拒付相应租金;同样,承租人若不按时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履行支付义务或者等。这种双方互负债务且具有对价关系的特性,符合双务合同的定义。
二、租赁合同是否属于从合同
租赁合同不属于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而从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的合同。租赁合同有其自身独立的合同目的、合同内容和权利义务体系。
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围绕租赁物的使用、收益、租赁期限、租金等条款达成协议,这些条款不依赖于其他合同而存在,它本身就能够独立地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建立起租赁法律关系,所以租赁合同是典型的主合同。
三、什么合同不属于租赁合同
以下几类合同不属于租赁合同:
1.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核心在于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而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并不涉及所有权转移。
2.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它主要围绕资金的关系,与租赁物的使用、收益等租赁关系完全不同。
3. 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侧重于承揽人按照定作人要求完成特定工作成果,与租赁中对物的使用和收益有本质区别。
4. 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其目的是实现人员或货物的空间转移,和租赁合同的性质差异明显。
以上是关于租赁合同是否双务合同的相关回答,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