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实践性合同吗
一、租赁合同实践性合同吗
租赁合同不是实践性合同,而是诺成性合同。
实践性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而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只要出租人和承租人就租赁的标的、租金、租赁期限等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租赁合同即成立生效,并不以租赁物的实际交付为合同成立的要件。例如,甲乙双方签订了合同,约定甲将给乙,从下个月1日开始,租金每月1000元,双方签字后合同即成立,即使到下个月1日甲尚未将房屋实际交付给乙,该租赁合同也是有效的,乙有权要求甲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并履行其他义务。
二、租赁合同租赁方是谁
在租赁合同中,租赁方也称为承租方或承租人。这是指从出租方(也称为出租人)处租赁特定财产(如房屋、车辆、设备等),并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享有对租赁物使用、收益权利的一方。他们需要按照合同规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并遵守合同中关于租赁物使用、保管、维修等相关条款的约定。例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租户就是租赁方,他们向房东(出租方)租赁房屋居住或者用于商业经营等,并且要根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房租。
三、单位租赁房有租赁合同吗
单位租赁房通常是有租赁合同的。
从法律角度看,租赁合同是明确租赁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对于单位租赁房,单位作为出租方,职工或其他承租人作为承租方,通过租赁合同来约定诸如租赁房屋的位置、面积、租赁期限、租金金额与支付方式、房屋用途、维修责任等诸多条款。这有助于规范双方在租赁期间的行为,防止可能出现的纠纷。
如果没有书面的租赁合同,在实际履行租赁关系的情况下,也可能构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但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争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界定可能会比较模糊,不利于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所以为了确保租赁关系的清晰、稳定,单位租赁房一般都应当签订租赁合同。
以上是关于租赁合同实践性合同吗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