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属于经营性合同吗
一、租赁合同属于经营性合同吗
租赁合同并不必然属于经营性合同。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而经营性合同是指企业为实现经营目标而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合同。
当租赁合同是企业出于经营目的,如商业用于店铺经营、设备租赁用于生产经营等,这种情况下租赁合同属于经营性合同。但如果是个人出于生活居住目的租赁房屋,或者个人之间的物品租赁用于非经营用途,此类租赁合同就不属于经营性合同。
判断租赁合同是否为经营性合同,关键在于签订合同的主体目的是否是为了经营活动、获取经济利益。如果是企业或个人以经营盈利为目标签订的租赁合同,符合经营性合同特征;若只是满足个人生活等非经营需求,则不属于经营性合同。
二、租赁合同是属于什么性的合同
租赁合同属于诺成性、双务性、有偿性合同。
诺成性方面,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无需实际交付租赁物合同即告成立,区别于实践合同需实际交付标的物合同才成立。比如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口头或书面约定,合同便已成立,并非要交付房屋钥匙等才成立。
双务性上,出租人与承租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出租人负有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承租人则负有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支付租金、妥善保管租赁物等义务。
有偿性角度,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权是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的,出租人出租租赁物的目的也是获取租金收益。这种有偿性体现了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对价关系。
三、租赁合同能单方面解除吗
租赁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单方面解除。
根据法律规定,若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比如租赁房屋因自然灾害完全损毁,无法继续使用,承租人或出租人可单方面。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如承租人长期拖欠租金且无支付意愿,出租人可单方解除;或者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像出租人经承租人催告后长时间不维修租赁物影响正常使用,承租人也有权解除。
此外,若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也可随时解除合同。
不过,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遵循法定程序,一般需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若不符合法定条件擅自解除,将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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