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租赁合同属于什么
一、财产租赁合同属于什么
财产租赁合同属于有名合同。
从性质上讲,财产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财产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在法律关系方面,它具有以下特点:
1. 以特定财产的使用收益权为标的。出租人将财产的使用和收益权能在租赁期间让渡给承租人,承租人依合同取得该财产在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收益权。
2. 双务有偿合同。出租人有义务提供符合约定的财产供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有义务支付租金。
3. 具有临时性。租赁合同是对财产使用收益的临时性转让,租赁期限一般有明确规定,不能无限期租赁。
4. 诺成合同。只要出租人和承租人就租赁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即成立生效,不以交付租赁物为合同生效要件。
在民法典合同编中有专门针对财产租赁合同的规定,以规范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租赁合同能办多久
租赁合同的期限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从法律规定来看,租赁合同的期限可以是短期的,例如几个月,像中常见的三个月、六个月的短期租赁。也可以是较长期限的,比如数年。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另外,对于特殊类型的租赁,例如土地租赁等,可能还会受到相关行政法规等的特殊规定限制其租赁期限。
三、租赁塔吊合同谁先盖章
在租赁塔吊合同中,关于谁先盖章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从实践操作角度看:
1. 如果双方信任度较高且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先盖章都是可行的。例如,双方已经就合同条款进行了详细的洽谈并且都有合作的诚意,先盖章的一方表示出积极的合作态度。
2. 有时候,出租方可能会先盖章,因为塔吊属于其所有资产,先盖章显示其对出租业务的积极态度以及对自身提供设备的自信。
3. 承租方先盖章也很常见,尤其是当承租方急需塔吊投入工程使用,先盖章以尽快促成合同生效。
但无论是哪一方先盖章,重要的是双方都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并且盖章之后合同要妥善保管,因为盖章后的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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