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这么填写
一、房屋租赁合同这么填写
房屋租赁合同应包含以下重要内容:
(一)当事人信息
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姓名、号码、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以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能顺利联系并确定双方身份。
(二)房屋基本情况
1. 详细写明房屋的具体地址,包括门牌号、小区名称等。
2. 描述房屋的面积、户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等情况,例如是否有家具、家电,其数量和状态等。
(三)租赁期限
确定租赁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精确到日。同时要约定好是否可以续租以及续租的相关条件。
(四)租金及押金
1. 明确租金的金额、支付方式(如按月、按季或按年支付)和支付时间。
2. 规定押金的数额,一般为一个月或几个月的租金,并且要说明押金的退还条件。
(五)房屋用途
明确房屋是用于居住还是商业办公等特定用途,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六)维修责任
约定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在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例如自然损耗由出租方负责维修,承租方人为损坏则由承租方负责维修等。
(七)违约责任
规定双方如果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如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出租方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八)其他条款
如合同的解除条件、争议解决方式(一般为协商或诉讼)等也应在合同中明确体现。
二、能否盖章生效
租赁合同盖章可以使其生效,但不是唯一的生效方式。
(一)盖章生效情况
1. 如果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合同上盖章通常是合同生效的重要形式要件。盖章代表了法人或组织对合同内容的认可,表明其愿意受合同条款的约束。
2. 即使双方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盖章的同时往往也需要有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的签字,这样合同的生效会更完备。
(二)其他生效情况
1. 如果租赁合同的一方或双方是自然人,签字也可使合同生效。自然人签字和法人盖章在法律意义上有相似之处,都是对合同内容的确认。
2.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虽然没有盖章或签字,但双方已经开始实际履行租赁合同的主要义务,例如承租人已经开始使用租赁物并且出租人接受租金,这种情况下也视为租赁合同生效。
三、汽车租赁合同如何制作
汽车租赁合同应包含以下重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信息
1. 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地址等基本信息,确保双方身份可识别且能够联系。
(二)租赁车辆相关情况
1. 写明汽车的品牌、型号、车牌号、车架号等车辆识别信息,以便确定具体租赁的车辆。
2. 描述车辆的车况,包括是否存在故障、损伤等情况,可通过车辆检查表等形式在合同中体现或作为合同附件。
(三)租赁期限
1. 确定租赁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精确到日,避免产生租赁时长的争议。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 明确租金金额,是按日、周、月计算还是其他方式。
2. 规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如现金、银行转账等,同时确定支付的时间节点,例如提前多少天支付下一期租金等。
(五)车辆的使用与维护
1. 约定车辆的使用范围,如是否限制在本地使用、能否用于商业运营等。
2. 明确双方在车辆维护和保养方面的责任,正常损耗由谁负责,大的维修义务归属等。
(六)保险及事故处理
1. 说明租赁期间车辆保险的购买方,保险类型(如、商业险等)及保额要求。
2. 规定发生事故时双方的处理流程、责任承担比例、赔偿方式等。
(七)违约责任
1. 列出双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如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出租方未按时提供车辆等,并明确对应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的金额或计算方式等。
(八)其他条款
1. 可以包括合同的变更、解除条件,争议解决方式(如诉讼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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