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费能不给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能不给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任何一方都不得违反其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这一原则可能会有所例外。
根据我国相关的明文规定,在离婚之后,未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但是,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来保障子女的生活需求,并且不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那么在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中,由直接抚养方全权承担子女抚养费用的,法院应当给予充分的支持和认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委托孩子抚养律师怎么收费
用由市场决定,双方可在3000到15000元之间商定。
提供代理服务的收费方式如下:
(1)按审判阶段划分为3档,分别为3000元至15000元不等。
(2)按标的额分段收费,10万元以下收10%,最低3000元;10万元至100万元收6%;100万元至1000万元收4%;1000万元以上收2%。
按当事人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3)再审、申诉案件收费与审判阶段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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