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在劳动局开庭吗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或裁决的一种方式。在中国,劳动仲裁是在劳动局开庭吗?这是很多人都关心的问题。下面将对这个问题进行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劳动仲裁是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的,而不是在劳动局开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由职工、用人单位和政府代表组成的独立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调解和裁决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的具体程序是,当劳动争议发生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一起,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证据,并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仲裁委员会将进行裁决,并发出仲裁裁决书。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总之,劳动仲裁是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的,而不是在劳动局开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机构,具有调解和裁决劳动争议的职责。劳动仲裁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