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赔偿金有上限吗
经济赔偿金有上限。
1、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对于普通员工,经济补偿并无上限规定。具体地,经济补偿的计算依据是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雇主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若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则按一年计算;若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雇主需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然而,对于高薪员工,《劳动合同法》设定了经济补偿的上限。高薪员工特指那些月工资超过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劳动者。对于这类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来计算,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需要注意的是,经济赔偿金中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且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是在办结工作交接时,而不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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