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过了一年还能得到赔偿吗
工伤事故是突如其来的,给受害者本人和家庭都带来了很大的打击。如果工伤发生后一年,受害者仍然不能完全恢复工作能力,那么还能得到赔偿吗?
一、工伤过了一年还能得到赔偿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在受伤后一年内,应当向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认定后,职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等。
如果职工在受伤后一年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那么超过一年后就不能再申请工伤认定了,也就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认定后超过一年还能要求赔偿吗
如果职工在受伤后一年内已经申请了工伤认定,但是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或者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如果仲裁裁决认定职工的工伤事故属实,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三、工伤认定后超过一年还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吗
如果职工在受伤后一年内已经申请了工伤认定,并且获得了工伤保险待遇,但是职工的劳动能力仍然不能完全恢复,那么职工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年内进行,但是职工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劳动能力鉴定时间。超过一年后,职工一般不能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事故发生后,受害者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便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受害者在受伤后一年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那么超过一年后就不能再申请工伤认定了。如果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或者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受害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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