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犯可能是教唆犯吗
一、从犯可能是教唆犯吗
教唆犯跟从犯之间有什么不同呢?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有人故意去煽动和引诱别人去做一些违反法律规定的事情(这就叫教唆犯),而且这些人还真的去实行了。
那么这个挑头的就是教唆犯。
至于从犯呢,就是在大家一起干坏事的时候,他们起到的是次要或者辅助的作用。
对于这样的从犯,我们应该给予他们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
而对于教唆犯,我们则需要根据他们在整个犯罪活动中的角色来进行惩罚。
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教唆的对象是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那就更严重了,必须要加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教唆轻微伤怎么判
对于唆使他人致使他人遭受轻伤的行为,其法律责任应如下所述:1.此种情况下,唆使者将被视为教唆犯,并需依据其在共同罪行中的作用来判定其应该受到何种程度的惩罚;
2.如若罪犯的行为导致受害人为轻伤程度,通常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或者等刑罚;
3.然而,当教唆对象为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时,则需要加重对唆使者的处罚力度。
三、教唆犯一般认定为主犯还是从犯呢
根据我国相关,教唆犯在具体犯罪案件中被归类为主犯或者是从犯,必须依据其在整个共同犯罪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进行判定。
对于教唆他人犯罪者,应当参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产生的影响力以及其实际造成的恶劣影响,给与适当的惩罚。
这里所谓的“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实际上是指教唆人在共同犯罪活动中的位置及他们实施的教唆行为所带来的真实危害。
详细说来,这包括了教唆人采取的教唆方式、手段、教唆力度等多种因素,以及这些因素对于实现共同犯罪以及实施所教唆的犯罪中所发挥的积极影响。
由于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各异,其行为所导致的危害后果严重性也有所区分,因此在量刑方面也理应变现出差异。
对于那些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教唆犯,应当依照刑法关于主犯的处罚规定进行惩处;而对于那些在共同犯罪中仅起到次要或辅助作用的教唆犯,则应按照刑法关于从犯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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