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给孩子居住权吗
一、离婚给孩子吗
关于离婚后孩子是否享有居住权,我国民法典是这样规定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夫妻双方离婚后,在孩子还不能独立生活前,仍然需要确保孩子的各种人身权益,其中就包括孩子的居住权。无论离婚后房屋归属哪一方,孩子都享有居住权。其目的在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二、居住权能否让孩子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因此拥有居住权的人并不意味着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所以也谈不上将其转让或继承了。
三、离婚后签订协议时如何分离居住权
离婚协议书中的居住权条款应包含:
1、离婚当事人的姓名以及住所;
2、设立居住权住宅的位置,住宅是居住权的客体,或者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列明设立居住权住宅的位置;
3、居住的附带条件和要求,例如对个人居住空间的单独划分、对公共区域使用分配的具体规则等;
4、居住权期限,该期限既可以是具体的期限,也可以是附条件的期限。例如一方再婚或者有其他住房时解除居住权设定等;
5、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在居住权、离婚协议书中选择仲裁或者诉讼作为具体的争议解决方法。
由此可知,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不能独立自主生活的孩子,无论房屋归属哪一方,孩子都享有居住权。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以上便是米律编辑为您带来关于离婚给孩子居住权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米律的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