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以孩子改了姓名拒付抚养费吗
能以孩子改了姓名拒付费吗
不能以改了孩子姓名而拒付抚养费。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变更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抚养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变更随其继父或继母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姓氏。”由此可见,你拒付抚养费的理由不能成立。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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