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属怎样追究刑责
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属怎样追究刑责
死者家属去相关部门起诉
一、构成主要或全部责任的,涉嫌,处三年以下。
《最高人民 关于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赔偿
项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被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如果双方达成协议,被害方没收到赔偿款项,可以到当地法院进行起诉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过失造成的交通事故的话,一般都会造成交通肇事罪,到时候对方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果撞人死亡的话,那对方还可以要求赔偿一些精神损失和丧葬费之类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合飞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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