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关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所引发的刑事责任问题,常见的罪名是罪。
至于刑罚的程度,则要依据事故的具体状况及其造成的危害来进行评判。
详细解析如下:第一,在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且致使他人死亡的情况下,肇事者有可能会受到三年以下或者的惩罚;其次,若肇事者在事故发生之后逃离现场,或者存在其它极其恶劣的情节,那么他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重罚;最后,若是因为逃逸而直接导致他人死亡的严重情况,那么有可能会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处罚。
在实践案例中,会针对事故的具体情节、肇事者的行为表现、责任轻重以及是否存在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以确定最终的刑事责任。
肇事者还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即需向受害者或其家属支付相应的经济。
在面对交通事故时,我们应该及时报案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切勿采取逃逸等不负责任的行为,以免加重自身的法律责任。
《》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刑事责任后还赔偿吗
在涉及车祸导致他人生命丧失的案件中,判定赔偿以及刑事责任的过程存在着根本差异。
诚然,支付赔偿金乃是公民应尽的民事义务;
被判处监禁则是触犯法律所承担的刑事责任。
显然,这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不同。
如果有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导致他人死亡并有明显的肇事行为,那么他很可能会因为涉嫌交通肇事罪而面临刑事审判,并因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他还必须对受害者家属进行经济赔偿,以弥补他们所受到的伤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引发严重事故,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将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将被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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