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欺骗劳动者解除合同赔偿标准
一、单位欺骗劳动者解除合同赔偿标准
单位欺骗劳动者解除合同属于违法的情形,赔偿标准通常按以下方式确定:
一是经济补偿标准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是的确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那么经济补偿为3个月工资,相应的赔偿金则为6个月工资。
三是工资计算基数的特别规定。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单位欺骗劳动者解除合同
单位欺骗劳动者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其一,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劳动者希望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可向机构或人民提出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请求。若该请求得到支持,单位需恢复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并按照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
其二,主张经济赔偿金。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劳动者遭遇单位欺骗解除合同的情况,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合同怎么办
当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一)要求单位补签合同。根据《》规定,建立,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明确向单位提出补签要求,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主张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法律对用人单位不签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劳动者可据此要求单位支付相应赔偿。
(三)申请或提起诉讼。若单位拒绝补签合同且不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要积极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单位不签合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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