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离婚冷静期如何延长
一、河南离婚冷静期如何延长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期限,通常情况下不能随意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河南,同样遵循这一法律规定。如果想在法定的离婚冷静期之外继续“冷静”,双方可以协商后,不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后续若双方仍想离婚,需要重新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
需注意,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给双方充分的时间考虑。若存在特殊情况,比如一方在冷静期内出现重大疾病、家庭突发重大变故等可能影响离婚意愿的情况,双方可先暂停,待情况稳定后再重新申请,但这并非是对离婚冷静期的延长,而是重新启动离婚登记程序。
二、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在浙江,离婚是否需要冷静期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是需要冷静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协议离婚需经过30天冷静期,期满后再共同申请离婚证。
但如果是,则不存在冷静期的说法。一方想要离婚,可向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准予离婚。例如存在或者与他人、实施等法定情形,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三、河南离婚有冷静期吗
河南离婚有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是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一项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协议离婚情形。具体来说,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在河南,如果夫妻选择协议离婚,就需要遵循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不过,如果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则不存在离婚冷静期这一限制。诉讼离婚是由一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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