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离婚冷静期如何延长
一、陕西离婚冷静期如何延长
在陕西,离婚冷静期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随意延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里明确规定了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可能会出现类似冷静期延长的效果。比如,在申请离婚登记后的三十日内,一方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无法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处理,待障碍消除后再按程序办理,从实际效果上看类似延长了相关期限。但这并非是对离婚冷静期本身的延长,而是基于特殊情况的特殊处理。
二、离婚冷静期有多久
在福建,离婚冷静期与全国统一规定一致,为30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30天的冷静期旨在给予夫妻双方足够时间,对离婚决定进行慎重考虑,避免冲动离婚。
在30天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的情形。若夫妻双方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则不存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依据相关法律和证据,对是否准予离婚作出判决。
三、福建离婚冷静期如何办理
在福建办理离婚冷静期相关事宜,主要按以下流程:
一是申请。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本人簿、、、等。婚姻登记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二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期间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是审查发证。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相关材料及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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