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离婚冷静期多久
一、山东离婚冷静期多久
在山东,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旨在减少冲动型离婚,给予夫妻双方足够的时间冷静思考婚姻关系是否确实无法存续等问题。
二、山东离婚冷静期多久结束
在山东,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旨在减少冲动型离婚,给夫妻双方足够的时间冷静思考婚姻关系存续与否等相关问题。
三、山东离婚冷静期多久能离婚
在山东办理离婚,如果是,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是,并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法定情形进行判决。如果经法院审理,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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