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屋分割协议书公证有效吗?
离婚时,房屋分割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达成离婚房屋分割协议书,那么这份协议书是否需要公证呢?公证后的离婚房屋分割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离婚房屋分割协议书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离婚房屋分割协议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公证后的离婚房屋分割协议书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 证据效力:公证后的离婚房屋分割协议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诉讼中可以起到证明作用。
- 强制执行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房屋分割协议书的约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避免纠纷效力:公证后的离婚房屋分割协议书可以避免双方在离婚后因房屋分割问题产生纠纷。
离婚房屋分割协议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呢?
- 身份证明: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 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包括离婚原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
- 房屋产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 其他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财产评估报告等。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房屋分割协议书公证并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是否进行公证,公证后的离婚房屋分割协议书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可以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小编总结:离婚房屋分割协议书公证不是必经程序,但公证后的协议书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是否进行公证,在办理公证时,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照公证机关的要求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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