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辞职后怎么要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未签,辞职后能向索要经济补偿金吗
1、是可以索要的,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支付加班工资等;
2、如果单位扣押你工资、押金、年终奖等,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可以一起申请;搜集一些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的证据,比如工装(有公司字样)、工作证、工作牌、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或者其他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
3、《》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可以从总公司转到子公司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总公司与子公司是独立经营的,总公司要将劳动合同移到子公司的,需要与劳动者协商,协商一致后解除与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再与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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