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儿女判给对方怎么判
一、离婚了儿女判给对方怎么判
在夫妇决定诉诸法律途径解决婚姻问题并最终选择离婚的情况下,关于孩子的裁决通常会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1、若离婚案件中的子女年龄尚不足两周岁,一般来说,这类儿童将会被判予其母亲监护,以确保他们能在母亲的关爱和呵护下健康快乐地成长。
2、对于年龄超过两岁但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裁定归属时会优先考虑抚养条件较为优越的一方。
3、当涉及到八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与其父母之间的生活争议时,将充分尊重未成年人自己的意愿。
4、在司法程序中,父母双方可协商同意轮流照看子女,或者在法院指导下达成相关的抚养协议。
5、一旦家长们结束了婚姻关系,非直接监护方即需承担起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包括支付必要的用。
尽管父母的婚姻关系已经终止,但他们与子女之间的血缘纽带却永远无法割裂。
即使孩子在离婚之后由父亲或是母亲抚养,他或她仍然有权继续享有来自于亲生父母双方的关爱与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了儿子判给老公怎么判
对于年满八周岁之上的未成年儿童而言,所有抚养权的问题均应主要遵照他们自身的意愿来进行裁决。
若孩子明确表示希望与其父亲共同生活,并且在此过程中,男方所具备的经济状况以及精神健康状况等方面的优势明显超过女方,则法院在必要时将会倾向于把抚养权授予男方。
然而,对于年龄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来说,他们通常会被定向由母亲进行抚养。
但如果母亲存在无法治愈的感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在有能力抚养的情况下拒绝履行养育义务,而此时父亲坚持要求带走孩子的话,那么依法法院也会支持父亲的请求。
对于已经达到两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有权提出带孩子一起过日子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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