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员工哺乳假如何处罚
一、不给员工如何处罚
关于哺乳的时间以及在企业内部以及往返家中哺乳的过程中所耗费的时间,应视为正常工作时间的范畴。
若遇企业不予理睬之情形,建议可首先寻求工会组织的协助,假设此途径未能满足您的需求,您亦有权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并寻求帮助。
为保障女性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的基本权利得以落实,确保女性生产及哺乳期间的身心健康得到妥善照顾,进一步鼓励政策的实施,提升人口质量,我国政府特地制定了相关,明确规定了女性员工享有哺乳假的权利。
对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在分娩后需要照料婴幼儿的女性员工,如因实际情况确有困难,可根据个人意愿,经过上级领导的批准,申请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二、周岁当天还有哺乳假吗
女性员工在生日当天,多数情况下仍然处于哺乳期阶段,因此她们有权享有相应的哺乳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之规定,对于尚在哺乳期间的女工而言,只要其子女未满一周岁,那么便可享受到每日1小时的额外哺乳时间。
倘若该名女员工成功孕育了多胞胎,则其每日的哺乳时间将随之延长,每增加一个新生儿,便可额外增加1小时的哺乳时间。
在此期间,哺乳时间以及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哺乳活动所产生的往返路程时间均被视为正常的工作时间,并且应按照正常工作时间的标准支付薪资待遇。
哺乳假作为专门针对哺乳期女职工而设定的一项特殊制度,其主要宗旨在于保障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同时也有助于促进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与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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