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工签了合同不想干了要付违约金吗
一、暑假工签了合同不想干了要付违约金吗
倘若暑假工签订的乃是劳动契约,即代表双方形成了;再者,若用人企业为劳动者投入巨额专项培训资金,对其进行专业技术训练,便有权与其签署协议,确定服务期之具体期限。
倘若劳动者在服务期间决定离去,需以合同规定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
此外,若劳动者违反条款中的规定,需依照约定向用人单位缴纳相应违约金。
然而,如若暑假工享受到的劳务关系为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双方均可自由解除雇佣关系,无需递交任何违约金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短期的暑假工需要签合同吗
关于短期暑期工在法律层面上是否需要签署合约,这主要取决于其与雇主之间是否已经确立起了正式的劳资关联。
对于那些已经建立起正式的劳资关系如全日制雇佣的个体而言,他们有责任和义务必须签订书面形式的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而对于那些仅仅签订短期协议或者进行非全日制打工以及实习等活动,并不涉及到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个体来说,他们并没有被严格要求签署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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