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和定金有上限么相关的法律依据有什么
一、违约金和定金有上限么相关的法律依据有什么
关于违约金与定金,其存在着明确的上限规定。
首先,关于违约金的上限,法律明文规定其不得超过实际造成损害的程度,若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已经超过了所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依照相关法规,应被视为过高,超出的比例部分将可能会在法庭审理中被适当降低。
至于定金的金额范围,根据法律规定,其不可超越主合约标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是否可以主张违约方既承担违约金,又履行定金条款
我们不能同时要求违约的那个人既支付违约金,还要按照定金条款来履行债务。
假如两个人都在合约里面规定了违约金和定金事项的话,当其中一人违约时,另一个人就有权选择是要求对方用违约金还是按定金条款执行。
要是前者还不足以弥补后者因违约导致的损失时,那他就可以继续向你索赔,要求你支付超出定金金额的那部分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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