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禁忌症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职业禁忌症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职业禁忌症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根据规定犯有职业禁忌症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个在国家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这些合飞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合飞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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