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买卖有哪些费用
一、安置房买卖有哪些费用
安置房买卖主要涉及以下费用:
1. 契税:一般按照房屋成交价的一定比例缴纳,通常为 1%-3%,具体比例根据各地政策而定。
2. 印花税:按照房屋成交价的 0.05%缴纳。
3. 个人所得税:如果卖方出售的安置房满五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需按照差额的 20%或房屋成交价的 1%缴纳。
4. 土地出让金:部分安置房在上市交易时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其金额通常根据当地政策和房屋面积等因素确定。
5. 交易手续费:按照房屋面积乘以一定的单价来计算,各地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6. 登记费: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时需要缴纳的费用,一般为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
在进行安置房买卖时,买卖双方应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费用标准,以避免因费用问题产生纠纷。
二、安置房怎么结算
安置房的结算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房屋面积的确定:以专业的测绘机构测量的实际面积为准,可能会存在一定的误差范围,需在合同中明确。
2. 价格计算:一般根据安置政策规定的单价乘以安置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总价。有些情况下可能会根据房屋的楼层、朝向等因素进行价格调整。
3. 差价处理:如果实际安置房屋面积与约定面积有差异,会产生差价。面积超出约定范围的,超出部分按约定单价计算补差价;面积不足的,按约定单价退还差价。
4. 相费:涉及到的契税、印花税等税费,需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由双方承担相应部分。
5. 付款方式:通常在签订安置协议时约定付款时间和方式,一般为分期支付,如签订协议时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房屋交付时支付剩余款项等。
三、房子安置费申请交给多久受理
一般情况下,房子安置费申请交给法院后,法院会在收到申请后的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法院会予以受理;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法院会在七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当事人补正后法院再决定是否受理。但如果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如等,受理时间可能会相应延长。总之,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来处理房子安置费申请的受理事宜,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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