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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离婚房贷怎么判

合飞律师5个月前 (03-14)普法百科5

一、判决离婚房贷怎么判

在涉及到共同贷款成为夫妻共有的债务这一情况时,即使离婚之后,双方依然有责任共同偿还这笔债务,或者也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决定由某一方单独承担偿还责任。

(1)当夫妻双方共同申请贷款并购置房产时,此房产便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因此,尚未完全偿还的贷款自然也就成为了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因此,他们都有义务共同承担还款的责任。

(2)若夫妻关系破裂,最终选择离婚,那么这笔负债仍然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能够达成共识,也可以由其中一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

(3)如果在离婚后,购屋的一方无法继续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然有权向其前任配偶追讨欠款。

若未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替代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在这种情况下,代偿一方有权向前任配偶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

(二)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房子写哥哥名,贷款弟弟还,弟弟已,离婚弟媳能得到房子

在夫妇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时间内购买的房产,即便仅记录了其中一方的姓名,亦可视作夫妇二人的共同财产。

这就意味着,若弟弟与妻子在婚姻期间共同承担了房屋贷款的还款责任,那么这部分资产便可被视为夫妇二人的共有财产。

然而,尽管房产的所有权仍以哥哥的名义进行登记,这可能会对房产的归属产生影响。

若缺乏明确的证据显示弟弟与妻子对房产拥有共同的投资或贡献,那么仅仅依据弟弟偿还贷款的行为或许无法充分证明房产属于夫妇二人的共同财产。

另外,在离婚时,夫妇二人的共同财产需要经过双方协商处理,如若协商未果,则将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状况,遵循保护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利益的原则作出裁决。

因此,弟媳是否能获得房产,还需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

倘若弟弟与妻子在婚姻期间共同承担了房屋贷款的还款责任,并能提供相关的证据支持,那么在离婚诉讼中,弟媳有望通过法律手段获得房产的一部分权益。

然而,最终的裁决结果仍取决于法院的审理过程及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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