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离婚房贷怎么判的
一、判决房贷怎么判的
1.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及保持房地产的共有权: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共同承担房屋抵押的债务责任,并且可以保留对该房产的共同所有权。
离婚之后,他们需根据原先约定的比例或是谈判后达成的新协议,共同分担偿还房屋抵押贷款的责任。
2.出售房产并分割贷款: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将房产出售,然后用所得的售房款来偿还房屋抵押贷款。
对于剩余的资金,则应按照双方事先约定好的方式进行分割。
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双方都没有意愿继续共同拥有房产,或者无法就共同承担还款义务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
3.由一方承担贷款并单独享有房地产:如果有一方自愿提出承担房屋抵押贷款,并愿意单独享有房产,那么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让其中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同时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或者分配其他财产以作补偿。
4.另行协商解决: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其他方面的协商,比如一方购买另一方所持有的房产份额、租赁房屋等。
这种方式需要充分考虑到双方的利益和实际情况,并在协商过程中达成共识。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离婚贷款房产怎么判
有关离婚贷款所涉及的房产分割问题,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状况进行分析:首先,如若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申请贷款购产,最终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此套房产便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平均分配;其次,如果夫妻中有一方在婚前以的形式购置房产,且在贷款全部偿还完毕之后,获取到了,并将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一类情况应当被认定为一方的,在离婚时通常会继续归属原所有人;再者,当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前以按揭贷款的形式购置房产,并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直至房产证颁发为止,此时,该房产及其对应的所有双方婚后共同还款所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都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进行处理;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值得注意,即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则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但直到离婚时仍未能获得房产证,这类情况与之前提到的情况唯一的区别就在于房产证的取得时间,因此,此类情况下的房产依然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的分割原则和方式与上述情况相同;最后,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则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但直到离婚时仍未能获得房产证,这类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分割方案,如若协商无果,一般不建议在诉讼程序中进行处理,当事人可以等待房产取得产权证之后另行提起诉讼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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