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话房子要怎么判
一、离婚的话房子要怎么判
依据出资比例与所有权登记的具体情况,将会产生以下几种情形:
1.在婚前由一方全额出资购置房屋,且房屋所有权证书上仅登记其本人姓名,同时该方已自行承担所有个人贷款,那么此种情况下,该房屋将被视为个人财产;
2.若在婚前已偿清所有贷款,但在婚后才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且房屋所有权证书上仅登记其本人姓名,则同样可以认定该房屋为个人财产;
3.若在婚前已支付首付款,且房屋所有权证书上仅登记其本人姓名,然而在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剩余贷款,在此情况下,通常仍将认定该房屋为个人财产,但需注意的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贷款金额及相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当进行平均分配;
4.若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是对方的名字,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否则通常会被视为以缔姻为目的的赠予行为,因此将按照登记方的个人财产进行处理;
5.若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是双方的名字,那么该房屋将被视为,在离婚时无需考虑出资比例,均等分割;
6.若房屋所有权证书上仅登记一方的名字,但在期间购买,那么通常会将其视为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的共同共有财产,而非按份共有财产;
7.若并非在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屋,则需要根据购房背景、出资数额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法官可能会从公平角度出发进行裁决,目前尚无统一的定论;
8.若在婚后购屋,其中一方以进行出资,且房屋所有权证书上仅登记其本人姓名,若房屋已支付全部房款,则可视为个人财产的转化形式,仍归个人所有;
9.若房屋仅支付了全部首付款,则房屋仍将被视为个人财产,但未偿还的贷款及其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
10.若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是双方的名字或者对方的名字,则该房屋将被视为共同财产,实际上相当于一方向另一方的赠予行为,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房屋产权;
1
1.若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是未成年子女的名字,则通常会被视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方代为暂时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或者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时该如何分割,离婚时双方都想要房子怎么办
"房改房"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之产物,国家以其弥补职工工资中不含的住房消费资金缺口。
得名于此,因职工享受到国家给予购置的优惠政策。
夫妻离婚若皆欲取得房屋所有权,首先应尝试协商解决,如一方自愿放弃,则需给付对方相应的经济补贴以达到利益均衡。
若无法达成共识,可诉诸法律手段,由法院依据房屋实况、双方经济状态、家庭贡献和权等多方面因素酌情判定,力求公正合理。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的话房子要怎么判的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合飞律师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