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离婚如何分
一、婚后房产如何分
关于离婚房产分配问题,遵循以下原则:
1、若房产证于婚前或婚后持有并记在单方名下且已全额支付房款,则视为个人财产;
2、如系婚前支付购房首付款,婚后由双方共同还款,则应将共同偿还的部分以及所产生的相应增值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3、如果在婚前购买作为结婚之用的房产,并且仅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4、如果在婚前父母为夫妻双方面承担购房首付款,虽然此种行为被视为对自身子女的赠与,但若父母明示此款项为赠与双方的,则不在此限。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或者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房产如何办理
在离婚之后,需携带相关证件至机关进行公正,并填写房管局的过户申请表格以及提交减免申请,等待房管局发放过户,最终获得已变更姓名的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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