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如何收回房产
一、夫妻如何收回房产
若夫妻面临离婚问题,那么对他们在婚姻期间所共有的财富进行分割时,需要区分以下情况:
首先,任何一方在结婚前就已拥有完整所有权的房屋,都被视为其婚前的独立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将无法对此进行分割。
其次,如果是在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则该房屋应被认定为。
再者,如果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部分购房款项并获得了,而在婚后与配偶共同偿还剩余,那么此种情况下的房屋也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如果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部分购房款项,但在婚后才获得房产证,并且在婚后仍需继续偿还贷款,那么这种情况下的房屋同样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对于一方在婚前支付的首期付款,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其中的一半;至于尚未偿还的贷款,则可视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如何分割
婚姻财产的分割乃是解除婚姻关系之后所带来的法律结果之一,法律明确赋予了夫妻双方在决定结束婚姻关系之际自行商议并处理财产事宜的权利。
若未能在协商过程中达成一致意见,则将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以及保护子女及女性权益的基本原则进行裁决。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由于不同的财产制度对共同财产的范畴有着不同的规定,因此在进行分割之前,必须先对财产的性质进行明确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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